星期六, 6月 30, 2007

十年

對回歸袓國沒有太大感觸,也不值得慶祝,只是多了一天假期大家聚一聚。
很久已沒有到這裡一趟, 發現自己喜歡的其實是包括環境、音樂和食品在內的一整套儀式。我喜歡那些隔Art Deco 燈罩發出的昏黃燈光,喜歡那些可以深深坐進去的皮墊座椅,喜歡那些老派的美式流行歌曲,喜歡它慷慨的食物分量;甚至連那些以淡聞名的美式咖啡我也喜歡,總是一杯接一杯地續杯,喜歡這個地方,因為它是那麼地美國,真的就像從芝加哥搬過來一樣。

my飛佛薯皮, 超級YUMMY勁有牛味的肉眼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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