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乜都好總之是港案(二)
搵食艱難,動輒辭工不易,況且天下agency工都難撈。
一間餐廳,要廚房佬出去跑生意;一間地產公司,要起樓的走去做經紀跑數;一間報社,要記者編輯找廣告;一間廣告公司,要production的call客,一樣張冠李戴。說得好聽是全民皆兵,說得直白是陣腳大亂,盡顯管治無方低級。
你說世界難撈,非常時期非常手段,唔得咩,你話點解決吖?我會說,有質素的管理,可以選擇全民皆兵,但執行起來要有分寸和配合。
一,製作組上班時的job description不是跑生意的,你要改變聘請合約,禮貌上道義上,要雙方同意,不能單方面大石砸死蟹,不願意的,可選擇自炒或被炒,你情我願。選擇留下的,就要履行添加的新職務。
二,既然是額外的工作,就該有額外的回報,凡production team成功掙回來的生意,應有機制計算出合比例的額外回報給成功爭取的單位,才做到賞罰分明,付出有獲得。
這是公司基本上可以做得更好的,creative/production可能仍不願意做sales,但公司已盡了力,共不共度時艱,看你了。
by畢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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